关于作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告
李汉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其名下位于德安县新二中路以东、石桥路以北学府世家小区1店面1单元A01、A02、A03、A04四间门面已被有关部门没收,《商品房买卖合同》(20180323)、(20180322)、(20180319)、(20180318)号无法收回,现予以公示作废。
特此公告。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