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加强全县开发项目安全管理的紧急 通 知

2016年12月05日 10:52  来源: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201615)号精神,各开发企业、开发项目要认真采取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坚决杜绝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项目的督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督促开发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隐患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三、加强项目工地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建筑工程中的高大支撑体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要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认真总结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引以为戒,认真反思,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切实防止一线施工人员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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