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县房管局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2017年02月07日 08:53  来源:

德房节字〔2016〕1号

 

 

关于县房管局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

目标和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精神公共机构节能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紧紧围绕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主题,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切实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把节能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通过加强日常节约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强化监管措施,争取实现2016年单位用电量、用水量、燃油消耗量降低5%。

三、节能工作

  (一)节电。制定节约用电制度和措施,空调温度设置合理,夏季(温度33摄氏度以下时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8摄氏度,冬季(温度3摄氏度以上时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窗。办公区域光照使用合理,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全面推行绿色照明,逐步更换为节能灯具。加强用电设备管理,走廊隔盏开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加强对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运行管理,降低待机能耗,工作完成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消耗现象。

  (二)节水。及时排除供水系统故障,采用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三)降低业务用车油耗。严格业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单车核算和公示制度,核定车辆百公里耗油量,每年考核2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养,促使单车维护费用不断降低。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四)不采购高耗能办公用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办公设备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设备。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文稿用纸做到两面使用。控制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如一次性水杯、一次性签字笔等。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节能降耗工作组织管理体系。为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局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伟坚  

副组长:刘立平  副局长

 员:黄金清  彭宇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刘立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增强职工节能意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降耗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能降耗意识,增强节约能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掌握相关节能降耗技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建立节能降耗统计和报告制度、节能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和节水、节电、节油等制度。每年度公示局机关的车辆油耗、维修及水、电等资源能源消耗情况,规范能源管理,保证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落实能源消耗统计制度。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计量和统计,如实记录。局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节能降耗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系统节能降耗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及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