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1月27日 08:42  来源:

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纪字〔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深化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推进重大项目落实和服务保障过程中存在的股室及党员干部履职不力、担当不够、虚假浮夸、“中梗阻”等突出问题,积极服务、支持、推进全县重大项目落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引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稳中快进。经研究,决定在本单位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县第十八次党代会、县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助推新工业十年行动为主题,以监督检查和严格问责为手段,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营造“项目为王”的干事氛围,为德安“融入赣江新区、强力决战工业、打造生态城市、全面建成小康”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项目企业走访收集,项目责任单位、信访信息员收集、特邀党风政风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影响重大项目签约、落户、投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抓起,从各级领导班子做起,局机关带头,主要领导带头,全面贯彻我县“八环链接”抓落实机制,不忘初心、务实担当,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推动机关作风全面好转,满腔热情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坚持奖惩并重。坚持举报必查、有案必办,全面核查各类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影响重大项目落实、损害德安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对履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及时问责。落实容错免责办法,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治理范围

全局干部职工及房管所工作人员

四、目标任务

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旨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实现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大转变,在重大项目谋划、调度、推进中强化履职担当、积极作为。重点治理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着力解决缺乏担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中缺乏责任担当,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矛盾往上交;服务、跟进项目意识不强,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和客商的诉求,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对已决策的事项顶着不办、压着不理等突出问题。

2.着力解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等慢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中,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行动迟缓;工作推诿扯皮,出工不出力,对项目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部门利益至上,办事效率低下,影响项目进度;工作态度消极,拈轻怕重,得过且过等突出问题。

3.着力解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假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中缺乏全局观念,落实上级政策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编造经济发展数据,搞“数字政绩”;简政放权不到位,明改暗不改,擅自设立审批、收费项目和前置条件;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收费标准等突出问题。

4.着力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中“吃拿卡要”、中饱私囊、乱收费、乱罚款,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违规借贷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按规定办事,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到企业重复检查,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对企业强行指定中介服务;垄断或变相垄断市场、红顶中介等突出问题。

五、工作举措

1.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精神,经局班子会研究,决定成立房管局重大项目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长:桂家泉

副组长:熊美和 叶爱英 洪中平 桂岳华   

 员:王  黄金清 陈德志 张新宏 邱小丽 岳群

2.开展公开承诺。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公开承诺。

3.畅通诉求渠道。依托房地产信息网、政府网等媒介加大专项治理活动宣传,要制作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联系卡,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通过网络、手机等方式表达诉求;广泛收集企业投诉;公布投诉电话(4668828),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落实中工作服务不到位、问题协调不到位、交办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线索。

4.开展专项清查。开展全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国有固定资产的处置。

5.开展专项整治。依托全县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以及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违规向项目业主借贷谋利;巩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治理成果,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在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深化“红包”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受项目业主礼品礼金等问题。

6.严肃执纪问责。紧盯重大项目实施全过程,认真落实《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县纪委印发的《德安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实施“一案三查”工作的意见(试行)》,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在服务、支持、推进重大项目落实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启动问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群众举报、巡视巡察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坚决快查快处,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方面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和上报县纪委。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抓防范,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

7.狠抓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整边改,不断提升服务项目的水平,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查立改,改出实效,坚持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要严肃问题整改纪律,对问题整改工作不积极、不落实等情况,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改而复发或问题频发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