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德安县集中开展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2018年04月10日 09:20  来源: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改善城乡面貌,大力推进我县“五城同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德安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开展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集中开展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宝塔工业园区周边村庄及商住小区。

二、整治原则

集中开展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原则为:按照“疏堵结合、点面结合、拆改结合、减少存量、杜绝增量、和分类处理”原则进行整治。

三、整治期限

德安县集中开展违规搭建彩钢瓦专项整治行动时限为:201841日至615日。包括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全面验收三个阶段。

四、整治方式

(一)强制拆除。属于以下范围内的一律无条件拆除:①在房屋周边利用空地违法违规建设的;②在已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抢搭抢建的;③商品房开发小区不符合规划的;④已经审批,但建设不符合规划要求的;⑤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一律拆除。

(二)限期整改。①未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未经审批搭建的彩钢瓦屋顶,由规划局提供设计图纸并督促住户按图施工自行整改为全坡型新材料屋顶,政府不予补助;②经规划部门审批并按图施工的,屋顶彩钢瓦需按省市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玻璃瓦50/㎡;经规划部门审批的临时屋顶隔热层,自行整改,不予补助;③明确整改时限。所有整改对象必须在2018531日前按照设计图纸、规定材料、施工要求自行整改到位。超期整改的即使符合政策的对象取消补助资格。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要求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五城同创包干区责任单位、所在乡(镇、场)、社区(村、组)等积极参与,主动履责,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整改,树立榜样,全面落实整治工作各项任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关注监督整改工作,主动举报违规搭建行为,举报电话:12319,0792-4362663

特此通告!

 

 

德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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