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方案

2018年06月22日 10:09  来源: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工作方案

根据县处非办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关工作通知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领导小组,为认真落实我县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全面摸清我县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处置房地产市场非法集资查处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遏制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排查内容

1、以保障房、集资房建设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2、承诺售后高额返租、代管、代养等形式销售商品房,或以无风险保底回报或原价(增值)回购等诱导方式销售商品房,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

3、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名义承诺回报,收取定金、股金、加盟费等,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行为。

三、时间安排

    风险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展开:

1)自查阶段(529日-63日)

各开发企业根据县处非办关于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有关工作通知要求,在明确排查内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风险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于201764日前交县房地产管理局。

2)检查阶段(64日-69日)

  县房地产管理局打击和处置非法工作小组对各开发项目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7610日将排查工作报告送县处非办。

3)总结阶段(610日-611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从监测预警、案件处置、维护稳定等环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开发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对待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写出各开发项目的自查报告,进一步提高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认识,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协助、配合主管部门抓好房地产行业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2)完善制度。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建全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投诉举报制度、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对事实清楚地非法集资行为,将提请县政府或会同九江市房管局依法予以惩处。

 

 

 

德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