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印发《德安县2020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年04月15日 08:46  来源:

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局机关各股室:

经研究决定,现将《德安县2020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

 

德安县2020年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工程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滋生土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为抓手,深化部署,强化举措,铲除黑恶势力在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遵循“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和技术手段,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净化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为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提供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

把线索摸排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201811日以来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摸排,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违法发包行为。项目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肢解发包行为,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公开招标转邀请招标的行为。

2.资格条件设置不合法不合规。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是否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

3.合同备案和变更备案是否规范。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办理过网上备案,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项目部主要人员变更是否规范;工程变更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

4.异议投诉受理、查处是否依法依规。招标人、代理机构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异议,监管机构是否依法受理并处理投诉,对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查处或移交;招投标活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规定。

5.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标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不公正评标行为。

6.各类串标、围标行为。利用电子化招标和技术手段,有效规范招投标行为和减少围标串标。

7.查处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排查在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行为。认真执行《信用中国》查询制度。

8.针对有投诉或举报的项目,根据相关线索,深入、全面核查有无串标围标、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排查相关投诉举报是否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举报的情形。

(二)建筑市场领域

1.在建筑市场强揽工程。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肆意煽动闹事,阻碍施工。

3.在项目建设和施工渣土运输中强揽生意。

4.用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按法律法规核算支付,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

5.建筑劳务单位或个人以讨要工资为名,恶意敲诈勒索工程款,索取不正当利益的。

6.在劳资纠纷问题中,背后操纵和组织鼓动人员上访、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10-415日)。县住建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招标办、安全质量监督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程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局安全质量监督股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治理阶段(416-930日)。相关股室根据工作方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围绕主要工作内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和建筑市场领域进行全面、彻底、深入地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检查、整改工作台账,实施全过程检查督办、对账销号。对违法、违规的线索疑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准确认定,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对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行阻碍投标、操纵项目中标结果、恶意投诉、恶意欠薪、非法讨薪、鼓动人员聚众闹事、敲诈勒索等情况线索,及时抄报县扫黑办。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阶段(101-1031日)。组织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治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促整改,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1-1231日)。根据排查治理和督促整改工作情况,剖析突出问题,形成工作总结,为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提供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相关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股室,及时督促整改,发出整改建议。对工作敷衍、应付塞责,导致工作流于形式的要严肃问责。

(三)把握政策界限。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广泛收集线索,又要搞好综合研判;既不能放过任何线索信息,又不能搞错有关线索信息,要严格区分黑恶势力与正常信访诉求的界限,坚决保护合理诉求,打击无理取闹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彻底扫除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同时,督促各企业、各项目在施工区、生活区等区域开展宣传,围墙围挡必须设置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语。